深秋,天气已凉。
落叶被踩的沙沙响,满山的白桦树之间夹杂着几棵黄栌,几株红枫,还有两排零散的红松。
抬眼望去,红得热烈,黄的耀眼。
光影交织的斑驳世界,让树下的萧旸眯起了眼睛,他赞道:“是个好地方。”
“那是当然,自从今上入了京,这一片地方就变得神秘和神奇起来。都说今上是在这里遇了仙,得了高人点拨,还得了山神庇佑,才能打下这万里江山。”崔朗跟在后面亦步亦趋。
“不过说来也怪,这样的风水宝地,今上为何不将其划到我大宁版图当中,听说这里如今还是一群野人当家。不过那个叫阿黎的野人头领和今上关系也不错就是了。”
然而,回应他的只有簌簌风声和沙沙的落叶声,他抬头,发现萧旸正盯着一棵红枫发呆。
崔朗跑过来,也盯着这棵树看了半晌:“这树有什么特别么?”
见萧旸还是不答,他自己想了想:“唔,似乎这棵树上的叶子更红一些?比旁边几棵的样子更好看一些?”
萧旸摸了摸树干,侧头:“你说什么?”
崔朗气了个仰倒:“感情我说了半天,你竟是一句也没听到?我问你这棵树有何特别!”
萧旸垂头,拾起一片火红的落叶:“没什么,这棵树有些像秋鹿苑的。”
崔朗像是憋了肚的鹌鹑,怒气全消,试探着道:“母子亲情,哪是说断就能断的,这里没有别人,你安心。”你安心,我不会说出去的。
李琋没有帮昌寿正名的意思,却也没有因为昌寿而责罚萧旸。
反而因为萧旸在最后关头的贡献,厚赏了他以及他身后的整个萧家。
昌寿虽与萧禹不和日久,但毕竟还是夫妻,像是昌寿所犯罪责,便是诛九族都够了。昌寿一出事,整个萧家简直人心惶惶。一直到后来,新帝登基,明了旨意才算是稳定下来。
萧家原先的爵位自然是没有了,曾经国公府的府邸也没有了,但除此之外并没有损失什么,人畜钱财,甚至都没有充入国库;而萧旸不仅有侯爵的封赏,甚至还有兵部尚书这等实权官位。
旨意一出,一群人议论新帝脑子是不是有坑,用人还真是大胆,更有人酸溜溜的嫉妒萧旸好命。
没出事的时候,爹是国公,娘是国长公主,萧旸的风光仅次于皇子;出事之后,若是娘赢了,他就是太子,结果娘没赢,他竟然还能封侯?
可能有些人生来是就命好!生来就是头胎对照组!
然而在众人观望嫉妒的时候,萧旸并没有领受,当他爹萧禹要劝说儿子的时候,才发现儿子不知何时已经远走,只留下零星片语,宣告着他的彻底离开。
想到这里,崔朗还有些惋惜:“你说你,圣上都不计较了,偏偏你自己脑子犯浑!那侯爵可以不在乎,但兵部尚书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!”
“早都过去了。”萧旸知道崔朗会错了意,却没有解释。
这棵树确实像秋鹿苑附近树林里的一棵树,他为什么能记住?因为当年的品香会上,他曾经约了一个姑娘,也是这样的金秋时节,也在这样一棵枫树下,想要试探人家,也想确定自己的心意。
谁知,自己的心意确定了,姑娘却变成了别人的。
昌寿说,是她不允许自己儿子娶自己想娶的姑娘,可萧旸知道,即便没有他母亲的阻力,那个姑娘也不会是他的。
早在一开始的时候,他就错过了。
“别动,这肥兔子是我的!”
正在萧旸沉思的时候,一只雪白莹润的肥兔子从落叶里窜了出来,而崔朗已经拉弓射箭。
结果弓刚拉满,就被萧旸按下了:“算了吧。”
“为何?这兔子又肥又圆,有了它,咱们今晚的伙食就不愁了。”崔朗有些舍不得,尽管那兔子已经趁机遁走,却仍碎碎念道:“还有,你不是最喜欢吃兔肉?”
“不了。”
“嗯?”
“改了。早都不吃兔子了。”萧旸的语气带着些自己都不知道的落寞与怅惘。
他不是傻子,时至今日,他早察觉沈秋檀身上的异常,她走到哪里都佩戴香包,衣袂飘香,可越是这样,越像是欲盖弥彰。
因为,有些味道,闻过一次,可能就再也忘不了了。
曾经在济北州的小花猫和肥兔子,曾经怀疑却不敢确定的事情,其实心里早就有了答案。
只是答案如何,也与他无关而已。
落叶沙沙,他们继续前进,萧旸在前,崔朗在后。在壮阔浓丽的山川映衬下,他们变得愈发渺小。
“季青,未来你有何打算?”
萧旸脚步微顿:“你呢?圣上处事果决,赏罚分明,你立了功,你们家里对你期望不少。”
“啧,与我何干?原来扒着隆庆的驸马,如今又扒着我了?还自诩为名门望族呢,也不看看新帝根本不吃这一套。”崔朗话很多:“不过,你可说错了,他们现在对我的期望怕是还没有那位崔神医高。”
萧旸想了想,诚实的点头。
齐王登位,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,原来跟着他的人便是个大夫也快升天了。那位崔神医崔恩更是不得了,在皇后娘娘的支持下,竟然开了专门的医学学府,第一年只收了十名弟子,不光要学辨药开方,还要会拿刀给人开膛破肚。
简直是奇闻处处有,今岁特别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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